要来小区收废品先交“进门费”三万五通讯员 刘华松 本报记者 仇健
本报讯
昨日,杭州市下城区检察院对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原杭州三华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某提起公诉,行贿人齐某也被同案提起公诉。 马某先后被三华园物管公司聘任为综合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06年,三华天运小区项目交付前,担任验收领导小组副组长的马某每天都在现场,于是一些人就找到他,要求进驻小区为业主提供配套服务。 齐某想做小区内安装铝合金门窗的业务,他与马某私下谈好,由齐某支付19万元,其中5万元作为管理费和押金交给物管公司,另外14万元打入马某的银行卡。同样,马某收了要求在小区内经营废品回收业务的张某3.5万元,其中1万元交给物业公司。 2006年底,三华园物管公司要求增加管理费。齐某等人就找到了马某,马某这时已自己办了一家物管公司,他只得退还齐某6万元,退还张某2.5万元。 到了今年4月,三华园物管公司发现马某的上述行为后报了案。马某连忙又还给齐某2万元,并让齐某说这些钱都是借的,企图逃避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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